
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洛阳乡镇概览》(暂定名)
系列丛书编纂出版方案的通知
各县(市)区党委、政府:
为了弥补市、县两级志书记载的缺环,全面、系统、准确地反映和记述我市乡镇一级的自然、历史与现实的发展变化,依据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规定以及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》的精神,结合我市修志实际,决定编纂出版《洛阳乡镇概览》(暂定名)系列丛书。现将编纂出版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落实。
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
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《洛阳乡镇概览》(暂定名)编纂出版方案
为进一步彰显洛阳乡镇改革开放30年来各乡镇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,全面真实反映洛阳乡镇的巨大变化,展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风貌;更好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、各方面专家学者研究地情和开发项目提供最基础、最可靠的地情信息和参考资料,特制定如下出版方案:
一、 指导思想
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突出时代特色、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特色。详今略远、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乡镇历史与现状,存真求实,通鉴后世。
二、 编纂内容与形式
《洛阳乡镇概览》共分10卷,其中偃师、孟津、新安、宜阳、伊川、嵩县、洛宁、汝阳、栾川等九县(市)各1卷,城市七区(含高新区)合1 卷,共10卷。各卷记述各县(市)、区乡镇自然、资源、经济、文化、政权、社会、人物等方面历史与现状,重点反映改革开放30年各乡镇变化及取得的成就。以条目形式展现各乡镇特色和亮点。
三、编纂规范
(一)名称格式。 名称统一为《洛阳乡镇概览》( ×× 卷) ;规格为16开(787×1092),横排印刷,装帧、版式要求统一。
(二)内容结构。采用条目体。各卷设概述、各乡镇概览(以乡镇名为标题)。各乡镇内容格式分无题概况,各类条目。涵盖自然、资源、经济、文化、政权、社会、人物等。
(三)文体。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,文风要严谨、朴实、简洁、通俗。
(四)规模。每卷总字数控制在20至30万之间。
四、质量标准
严格遵循《地方志书质量规定》,做到观点正确,符合宪法法律及中共各项方针政策规定;符合志书语言规范要求;体例科学严谨,资料翔实可信,内容客观,特色鲜明突出,文辞朴实规范。
五、工作步骤
(一)试点带面 。 确定伊川县为试点单位,拟于近期在该县召开编写工作现场会议,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。
(二)进度安排。 伊川卷2009年10月底前评审,年底定稿;其余各县(市)区于2009年底完成篇目拟定。孟津、新安、宜阳、嵩县、洛宁、汝阳、栾川、老城、吉利、西工、高新区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定稿;偃师、洛龙、涧西、廛河于2011年6月完成定稿。2011年年底完成出版10卷本任务。
(三)工作程序。 各县(市)区负责篇目拟定、初稿编写,在内评的基础上,形成评审稿,报市史志办验收,达标后由市史志办与评审单位联合组织评审,修改后形成送审稿,报送市史志办验收定稿。最后由市史志办组织统一印刷出版。
(四)分步实施。此次编纂出版《洛阳乡镇概览》(暂定名)系列丛书是弥补市、县两级志书的缺环,今后有条件、有特色的乡镇可在县(市)区地方史志部门的指导下独立编纂,由县(市)区地方史志部门统一协调,报市史志办公室备案,列入洛阳乡镇志系列丛书。
六、编纂经费
送审定稿前编纂经费由各县(市)区财政负责解决;出版经费,有条件的县(市)区可自行解决,如有困难,由市史志办负责协调解决。
七、组织领导
(一) 成立《洛阳乡镇概览》编纂委员会
编委会名誉主任:连维良
编委会主任:郭洪昌
编委会副主任:吴中阳 尚朝阳
编委会委员:各县(市)区长
编委会下设总编室,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来学斋任总编,副主任牛红丽任副总编,县区科科长孙素玲、县区科安春芳任执行编纂。各卷设主编、副主编、编辑。编纂工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实行承编责任制,各县(市)区与市史志办签定承编责任书,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。
(三)建立进度月督察制度,以保证志书的顺利按时完成。
(四)成立由市史志办及各县(市)区志办主任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负责志书评审,确保志书质量。
八、工作要求
编史修志是一件利在当今,泽被后世的大事、好事。要高度重视《洛阳乡镇概览》的编纂工作,按照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史志工作的意见》的要求,以对历史负责,对社会负责,对自己负责的高度责任感,精心组织,密切合作,尽快启动编写工作,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。要在《洛阳乡镇概览》编纂方案框架下,结合本县(市)区实际制定各自卷次编纂方案,下发各乡镇执行。要落实好“一纳入,五到位”,为修志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,确保按时完成任务。